首页 百科 获刑十二年,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受贿、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二年,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受贿、玩忽职守案一审宣判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为原顺义区区委书记、北京市原副市长高朋的仕途画上了沉重句号:受贿4386万元,有期徒刑12年,罚金3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高朋生于1972年7月,辽宁凤城人。2024年4月,官方通报其被查;同年10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骗取学历、学位”“违规买卖股票”“搞权钱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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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朋已经宣判,然而就是”严重不负责任“这六个字,却仍然影响着其他人的命运。

受高朋滥用职权影响的还有顺义区企业家王女士。2007年初,企业家王女士在新京报上看到一则拍卖公告:经顺义区政府及国资委批准,区属国有企业北京顺义区机械电子工业公司将名下国有土地和地上房屋公开拍卖以安置职工和偿还农商行贷款。企业家王女士经过公开举牌竞拍取得该项目,然而恶梦从此开始。

由于顺义区政府在该项目拍卖成交后注销了机电公司,致使该拍卖所得资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更不能用于企业注册经营。无奈之下王女士找到顺义区国资委及区政府,请求为该项目依法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但均以各种理由遭到拒绝。

企业家王女士认为,按规定完成土地过户手续,是该拍卖合同履行中应当由顺义区人民政府(包括区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基于其前期拍卖批复行为而产生的后续行政审批义务。顺义区人民政府及国资委有义务配合购买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2017年3月11日,因顺义区政府建设政府办公大楼,扩建政府广场需要征地,根据时任区长高朋同志调研新行政中心项目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关于机电公司地上物拆迁,由区国资委牵头,尽快明确机电公司撤销后的权利义务接收单位,并由其配合办理拆迁手续,解决租赁及产权纠纷。此时的高朋对该项目动起了歪心思。

依据高朋指示,2017年8月8日,顺义区国资委授权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顺建公司)处理机电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政府遂将该项目拆迁款七千多万元划转给了与该项目毫无关系的顺建公司。顺建公司在区国资委领导下采取各种手段,将企业家王女士通过依法公开拍卖所得土地及房产,在接手17年后地上物被政府拆除并收回了土地。直至今日,该项目购买人王女士没拿到包括购买该项目本金在内的任何赔偿和补偿。

政府诚信是建立市场诚信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朋之流所作所为,完全置中央大政方针于不顾,滥用职权,严重破坏顺义区的营商环境,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致使企业无法正常注册经营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也给企业家精神上造成了无尽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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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作者戴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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